民乐团音乐装备配置标准
更新时间:2024-09-27 09:08:29
民乐团的音乐装备配置标准主要包括吹管乐器、拉弦乐器、弹拨乐器等满足基本演奏需要的常规乐器。‌民乐团的音乐装备配置标准旨在规范乐...
民乐团的音乐装备配置标准主要包括吹管乐器、拉弦乐器、弹拨乐器等满足基本演奏需要的常规乐器。
民乐团的音乐装备配置标准旨在规范乐器的配置管理,加强乐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。具体来说,这些标准适用于文化部直属艺术院团的民族乐团,涉及的主要乐器包括吹管乐器、拉弦乐器、弹拨乐器等。具体配置如下:
- 吹管乐器:包括梆笛、曲笛、新笛、高音笙、中音笙、低音笙、高音唢呐、中音唢呐、次中音唢呐、低音唢呐等。
- 拉弦乐器:包括高胡、二胡、中胡、大提琴(或用革胡)、低音大提琴(或用倍革胡)等。
- 弹拨乐器:包括柳琴、琵琶、中阮、大阮、三弦(少数曲目使用,通常由阮咸演奏员兼任)、筝(部分曲目使用)、扬琴(1-2人,虽然原理上是击弦乐器,但在声部的作用上与弹拨乐器相同)等。
此外,民乐团还包括打击乐器,通常由3至10人组成,负责的乐器包括排鼓、中国大鼓、板鼓、堂鼓、定音鼓、小军鼓、大军鼓、小钹、大钹、西洋军钹、吊钹、小锣、大锣、风锣、泰来锣、云锣、木鱼、罄、梆子、铃鼓、三角铁、弹簧盒、风铃、沙球、木琴、钢片琴、管钟等,用以增添音乐的节奏感和动感。
这些配置标准旨在推进国有文化资产的科学化、精细化管理,确保文化部直属艺术院团在购置乐器时能够按照标准执行,同时允许地方艺术院团在参照这些标准的基础上,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,并报当地财政和文化部门批准后执行